结合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,补充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数据,现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审核评估相关数据采集填报工作。工作安排如下:
二、数据采集的内容
1、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,见附件1(共42张表格);其余表格的责任单位也可以采集,待省教育厅的文件下发后,再发布具体通知要求。
2、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中需要的数据,见附件2。
3、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中需要上传的数据表格,见附件3。
二、采集工作截止时间
第1、2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;
第3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要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质量,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,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管数据填报,对单位各项数据的客观性、全面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2、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,准确理解指标内涵,采集数据要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、全面,协作单位要按要求提供本单位的各项数据。
3、工作态度积极认真,特别是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的表格要做到主动沟通、勇于承担,确保数据填报准确、无遗漏。
4、本次数据采集关系到学校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撰写,时间紧急,请各单位积极配合,严格依据工作方案中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,按照任务截止时间完成数据填报任务。
评建办
2023年9月7日